2018呼和浩特春華水務開發(fā)集團招聘進入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jù)《呼和浩特春華水務開發(f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公開招聘簡章》,已完成筆試環(huán)節(jié),現(xiàn)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情況通知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考生。(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11月29、30日兩天(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5:00)
三、資格復審地點:春華水務公司人力資源部(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機場北輔路伊科大廈7樓)
四、資格復審需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報名登記表》一份;
2、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畢業(yè)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信息、隱瞞2019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對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由春華水務公司人力資源部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凡遞補后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的人數(shù)仍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將取消面試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
5、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領取《面試通知單》后進入面試。
6、如未按時間進行資格復審,將視為自動放棄。
呼和浩特春華水務開發(f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11月23日